一、標的基本情況
1、標的狀態:使用中(2025年7月22日到期)
2、出租面積:約300平方米
二、其他披露事項
1、權證相關信息:浙(2023)紹興市柯橋區不動產權第0031465號。
2、是否辦理抵押登記:否。
3、是否設立居住權:否。
4、出租標的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簡裝。
5、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
6、看樣時間統一安排,看樣聯系人:許經理,聯系電話:13567556676。
特別提醒: 因“浙交匯”平臺系統發生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系統故障無法繼續報價的,或者因出租方、市場監督、司法等監管部門緊急要求網絡競價活動中止或終止等原因導致報價中斷的。紹興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并將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并通過“浙交匯”平臺系統通知各競買方。各競買方承諾自愿服從該安排,按時參與報價,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報價。
三、交易條件與資格條件
1、租金掛牌價:42,600.00 元/年
2、是否有保留價:無
3、租金掛牌價備注:42,600.00 元/年
4、權利人是否放棄優先承租權:不放棄
5、租金支付要求: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6、出租用途:辦公,不得作為只對少數開放、實行會員制的高檔經營場所(私人會所)。
7、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1)履約保證金:1萬元。
(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3)承租方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自行辦妥經營證照、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及手續,并自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關資料辦理的,出租方協助提供。
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營業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買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開設審批(包括房屋規劃用途和房屋既有結構、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4)出租標的使用過程中的水、電、管理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5)出租標的按騰退后現狀交付使用,交付時出租方不保證原裝修、裝飾物的完好,不負責原裝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承租標的后需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需書面報出租方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
(7)出租標的目前處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與出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承租方應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復雜性,如競得后30個自然日內交付的按租賃期順延處理,超過30個自然日的雙方協商處理。如自項目成交后第60個自然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
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與出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合同起始日與原合同銜接。如自項目成交后第30個自然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
(8)租賃期內,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轉租或轉借、與代人共同使用、與他人聯合開發或合作運營等方式進行租賃房屋租賃使用權的轉移,亦不得將全部或部分租賃房屋使用權用作擔保、抵押、質押或設置其他第三方權利。
(9)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10)意向承租方與出租方及其相關人員應當不存在《市管企業禁止與領導人員親屬近親屬所辦企業發生業務往來暫行辦法》(紹市國資黨委〔2019〕36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止交易情形的,出租方有權根據相關規定處理本次交易并不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終止交易等。(紹興國有企業適用)
8、租期:1年
9、有無免租期:無
10、承租方資格條件: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四、保證金事項
1、交納金額(萬元):1
2、交納時間: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3、交納方式:電匯;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4、保證金扣除條款: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紹興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在項目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將立約保證金轉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溫馨提示: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1、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7-18
2、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5-7-31
3、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10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4、是否自動延牌:是
5、遴選方式:動態報價
6、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承租方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方,則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3)信息披露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競買方,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4)①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競買方,則不變更掛牌條件,進入延牌期;延牌期即時摘牌、即時成交。②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承租方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應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交納競買保證金。③承租方確認標準:以完成標的意向承租登記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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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8日